4. 金属结构
金属储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一、第三册《金属储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项目中金属储罐、气柜、火炬及排气筒、料斗料仓、工艺金属结构预制安装和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第三册《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2.《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第一册《焊接》(GJD201-2006);
第二册《切割、坡口加工》(GJD202-2006);
第四册《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204-2006);
第五册《吊装与水平运输》(GJD205-2006);
第七册《设备制作、组对、安装》(GJD207-2006)。
(二)标准、规范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2014);
2.《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2010);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5.《石油化工低温钢焊接规范》(SH/T3525-2015);
6.《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3507-2011);
7.《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2-2008);
8.《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30-2011);
9.《石油化工球形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12-2011);
10.《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3513-2009);
11.《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JB/T10175-2008);
1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1-7-2012);
13.《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规范》(SH/T3500-2016);
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TSG21-2016)。
(三)其它资料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典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场地二次平整与垫层处理。
(二)试压时的临时管线敷设与拆除。
(三)设备水压试验用水。
四、使用说明
(一)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1.管式吊耳制作安装、吊装加固执行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2.隔热、防腐蚀、阴极保护执行第九册《隔热、防腐工程》中相应项目。
(二)附件安装用的连接螺栓、销钉、垫片均按随设备附件配套供货考虑。
(三)当实际工程中使用大型机械吊装时,按实计取大机费用,同时扣除定额中组合的主吊费用,数量按大型机械台班数量计算。
(四)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30米时,超过部分按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
| 安装高度h(米) | 30<h≤60 | 60<h≤80 | 80<h≤100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15 | 0.25 | 0.45 |
(五)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材料费 | 其中(%)机械费 |
|---|---|---|---|---|---|---|
| 1 | 脚手架搭拆费 | 人工费 | 19 | 40 | 55 | 5 |
| 2 | 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5.5 | 100 | ||
| 3 | 有害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5.5 | 100 |
第一章金属储罐预制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拱顶、浮顶、内浮顶金属油罐,低温双层拱顶罐及储罐附件的预制安装、储罐附件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钢卷板的开卷与平直。
(二)油罐外部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三)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
(四)附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五)焊缝的预热、后热和焊后局部热处理。
(六)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七)储罐标定费用。
(八)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九)油罐水压试验时油罐基础沉降观测。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金属油罐预制安装项目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包括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一个工地只建造一座油罐时,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二)油罐水压试验是按同容量的两座(包括两座)以上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三)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执行拱顶油罐水压试验定额项目,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10。
(四)油罐密封、附件(包括孔颈或加强板)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
(五)油罐预制安装定额项目中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执行第七章相应定额项目。
(六)不锈钢油罐的配件(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安装执行碳钢油罐配件安装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30。
(七)金属储罐本体预制安装中未列主材用量,执行定额时,型钢、钢板、钢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供应条件,按设计施工图或现场实际配板图所列净重量,依据下表所列主材损耗率另行计算主材用量。
| 序号 | 主材名称 | 供应条件 | 损耗率% |
|---|---|---|---|
| 1 | 平板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6.2 |
| 2 | 平板 |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 3 | 毛边钢板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
| 4 | 卷板 | 卷筒钢板 | 8 |
| 5 | 型钢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5 |
| 6 | 钢管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3.5 |
(八)浮顶油罐(自动焊)底板板幅调整油罐底板预制安装项目中,每块中幅板规格按下表尺寸取定;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表中取定尺寸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如周长减少,定额基价增加;如周长增加,定额基价减少;边缘板板幅变化不调整。
| 序号 | 油罐容量(m3) | 每块中幅板板幅(m)长 | 每块中幅板板幅(m)宽 | 每块中幅板板幅(m)周长 |
|---|---|---|---|---|
| 1 | 50000 | 14.8 | 3 | 35.6 |
| 2 | 100000 | 14.8 | 3 | 35.6 |
| 3 | 125000 | 15 | 2.75 | 35.5 |
| 4 | 150000 | 12 | 2.6 | 29.2 |
(十)浮顶油罐(5万立方米以上)预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罐底圈带接管壁板的整体热处理。
(十一)浮顶油罐附件DN500导向管、量油管制作安装,定额包括量油管、导波管、平均温度计管的制作安装;拱顶罐、内浮顶罐导向管、量油管制作安装执行浮顶罐相应定额项目。
(十二)油罐焊接时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中取定的焊接材料不同时,可按实调整焊接材料单价。
(十三)油罐的胎具未包括在罐本体预制安装定额内;胎具均按重复使用考虑,每套胎具的制作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提供胎具的参考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时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次。胎具周转使用次数见下表:
| 序号 | 胎具项目 | 适用储罐容量(m3) | 周转使用次数 |
|---|---|---|---|
| 1 | 立式油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 100~150000 | 一个工地一套 |
| 2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 100~20000 | 一个工地一套 |
| 3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 100~20000 | 10 |
| 4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5 | 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 100~10000 | 10 |
| 6 | 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 100~1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7 | 浮顶罐壁板施工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 50000~150000 | 10 |
| 8 | 浮顶罐壁板施工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 50000~15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9 | 浮顶罐船舱胎具制作 | 3000~150000 | 10 |
| 10 | 拱顶、内浮顶油罐倒装提升装置制作 | 100~20000 | 10 |
| 11 | 拱顶、内浮顶油罐倒装提升装置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12 |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制作 | 100~20000 | 5 |
| 13 |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5万立方米以上(含5万立方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和拆除,发生时按实际价格计取;1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和拆除执行1万立方米的定额子目。
(十四)金属油罐预制安装中预制和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比例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作(%)人工 | 制作(%)材料 | 制作(%)机械 | 安装(%)人工 | 安装(%)材料 | 安装(%)机械 |
|---|---|---|---|---|---|---|---|
| 1 | 拱顶油罐预制安装 | 35 | 38.17 | 31.54 | 65 | 61.83 | 68.46 |
| 2 | 浮顶油罐预制安装 | 34.28 | 30.59 | 27.09 | 65.72 | 69.41 | 72.91 |
| 3 | 内拱顶油罐预制安装 | 35 | 26.9 | 19.2 | 65 | 73.1 | 80.8 |
| 4 | 不锈钢油罐预制安装 | 32.66 | 15.2 | 31.44 | 67.34 | 84.8 | 68.56 |
(十五)复合钢材质金属储罐预制安装执行不锈钢储罐预制安装定额项目,焊接材料单价按实调整。
(十六)16万立方米LNG罐使用定额有关规定:
1.LNG罐预制安装工作内容:施工准备,外罐内侧预埋件,外罐壁和罐底衬板、抗压环、钢制穹顶、铝吊顶、二次底板、热角保护、内罐底板、内罐壁板、罐内接管及罐内梯子平台的预制安装,罐顶悬臂吊安装、假泵安装,罐内低温泵安装(不含调试),充水试验、正负压试验以及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
2.铝吊顶不锈钢连接板、罐内接管中铝吊顶下方喷淋冷却环管、环形空间底部吹扫环管、内罐接管需钻孔的底板按外委加工件考虑;
3.定额中不包括罐体充水试验时引水临时管线敷设及拆除、牺牲阳极及电流保护、淡水冲洗、材料摊销等特殊措施费用;
4.施工场地临时路基及临时大门洞入口坡道处理费用另计。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
1.金属油罐预制安装根据油罐种类、形式、容量,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2.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底板、壁板、顶板(浮顶、碳钢制内浮顶及网壳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本体上的垫板、补强板的金属重量;
3.低温双层拱顶罐预制安装,按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4.16万立LNG罐罐体预制安装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罐本体、热角保护、抗压环、罐顶开孔接管、罐内管线、罐内梯子平台、铝浮盘、悬臂吊、低温泵以及罐顶部平台等全部金属重量。
(二)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型号,分别以"个"、"套"、"台"、"吨"、"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储罐搅拌器安装,按照整体到货考虑,散件到货组装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5。
(三)金属储罐的水压试验和浮船升降试验,按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定额内已包括储罐至试压泵临时水管线敷设、拆除及材料摊销,不包括水源地至试压泵前水箱的临时管线敷设、拆除。
(四)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1.胎具按储罐的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计算;2.按定额规定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不得调整。
第二章球形罐组对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0.1MPa≤设计压力<4MPa储存液体(气体)介质的碳钢、普通低合金钢、高强度合金钢、低温钢制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支柱的制作。
(二)球壳板预组装。
(三)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四)喷淋、消防装置制作安装。
(五)柱子防火设施。
(六)无损检测。
(七)焊材复验、产品试板制作、检验试验。
(八)焊缝的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
(九)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十)压力容器监检和试压时的基础沉降观测。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定额中球形罐焊接是按不对称"X"型坡口取定的,若球罐为"V"型坡口时,焊条用量和焊工工日、电焊机、焊条烘干箱、焊条恒温箱分别乘以系数1.65(焊工工日数等于电焊机台班数)。
(二)定额含量是按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制球形罐取定的,高强度合金钢和低温钢制球形罐在定额含量的基础上按下表规定系数调整:
| 项目名称 | 焊工工日 | 电焊条 | 尼龙砂轮片 | 电焊机 | 焊条烘干箱 | 焊条恒温箱 | 空气压缩机6m3/min |
|---|---|---|---|---|---|---|---|
| 高强度合金钢 | 1.15 | 1 | 1.7 | 1.15 | 1.15 | 1.15 | 1.15 |
| 低温钢 | 1.34 | 1 | 2 | 1.34 | 1.34 | 1.34 | 1.34 |
1.焊工(高级工)工日数等于电焊机台班数;
2.电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按实调整。
(三)球形罐整体热处理是按采用超细玻璃棉保温,保温厚度为100毫米取定,如采用其它保温材料或保温厚度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保温材料用量,损耗率为3%。保温材料为未计价材料,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四)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进行计算的,如同时试压的球形罐超过一台时,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85。水压试验用水为未计价材料。
(五)球罐组装胎具及球罐焊接防护棚定额内的钢材用量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球形罐组对安装,根据球形罐施焊方式、球形罐容积、球壳板厚度,按设计图纸所列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总重量包括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包括凸缘)的全部的重量;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球罐的人孔、接管开孔焊接安装是按照制造厂焊接完毕考虑的,如在现场焊接另行计算。罐体上螺旋盘梯、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工程量另行计算。
(二)球形罐的水压试验按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球形罐的气密性试验,按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球形罐的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按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球形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球形罐整体热处理,按热处理方式、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气柜预制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及干式气柜制作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与加工。
(二)卷材钢板的开卷与平直。
(三)钢板超声波复验和焊缝的无损检测。
(四)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五)基础荷重预压试验。
(六)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定额中配重块是按砼预制块和铸铁块列项编制的,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计算主材费用。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气柜制作安装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容积,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气柜的重量包括气柜本体结构(底板、水槽壁、中节、钟罩、导轨、导轮、法兰)、放散装置、人孔、接管、加强板等全部金属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
(二)气柜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结构形式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按施工方案,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一套以外每增加一套时,按定额基价的0.80增加费用。定额是按单套胎具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需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公式中N为胎具的套数)。
(四)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按施工方案,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一套以外每增加一套时,按定额基价的0.80增加费用。定额是按单套胎具考虑的,如实际工程中需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公式中N为胎具的套数)。
(五)配重块安装中的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铁块按实有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气柜的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按气柜结构形式、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火炬、排气筒制作组对及吊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直径DN400~1800毫米、高155米以内风缆绳锚定和塔架固定的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二)除引火管外的其它工艺管道安装。
(三)整体或分段吊装吊耳的制作与安装。(四)组对及吊装加固措施的安装与拆除。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一)火炬筒、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5。
(二)法兰螺栓连接式的钢管塔架现场制作安装中法兰、螺栓按成品供货考虑。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炬、排气筒筒体现场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筒体公称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等的重量(不扣除孔眼所占面积的重量)。
(二)火炬、排气筒型钢或钢管式塔架现场制作组装,根据塔架形式、重量,按施工图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塔架本体(主肢、腹杆、松紧节、筋板)、底部铰腕、管架等金属件的重量。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执行第六章相应定额项目。
(三)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根据结构形式、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火炬、排气筒吊装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的重量。
(四)火炬、排气筒分段吊装,根据结构形式、吊装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火炬、排气筒吊装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随筒段一起吊装的工艺配管、电气、仪表、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的重量。
(五)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公称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点火器、长明灯、蒸汽喷嘴等部件附件的安装。
第五章料斗、料仓预制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碳钢、铝镁合金及不锈钢的料斗、料仓预制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二)铝镁合金料斗料仓和不锈钢料斗料仓的酸洗、钝化、脱脂、气密性试验及内壁抛光。
(三)附属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四)焊接防风、防雨棚的搭设与拆除。
(五)预制、运输用胎具。
(六)吊装加固和支撑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七)焊缝的无损检测。
(八)角钢圈的煨制和擗八字。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铝镁合金料斗、料仓上的人孔预制安装执行相应规格的接管预制安装项目,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10。
(二)实际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实调整焊接材料单价。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料斗、料仓预制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重量。
(二)铝镁合金料斗、料仓接管预制安装,按不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铝镁合金料仓掺混管及部件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重量。
第六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的制作安装,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烟囱的风揽绳用地锚的埋设。
(二)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四)焊缝的无损检测。
(五)高强螺栓连接结构的抗滑移实验。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角钢擗八字执行角钢圈煨制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10。
(二)一个单位工程相同材料品种、规格、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的多少,只计算一次型钢圈煨制胎具制作费用。
(三)炉窑金具中衬里挡圈制作的主材按实计算;托砖板制作安装执行金具制作安装时乘以系数0.2。
(四)在混凝土柱子上安装钢制金属管廊架时,执行管廊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定额安装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五)高强螺栓连接管廊钢结构制作安装中已包括连接螺栓安装,但不包括连接螺栓的用量,螺栓按主材另计,螺栓损耗率按3%计算。
(六)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比例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作(%)人工 | 制作(%)材料 | 制作(%)机械 | 安装(%)人工 | 安装(%)材料 | 安装(%)机械 |
|---|---|---|---|---|---|---|---|
| 1 | 设备框架制作安装 | 52 | 70.64 | 31.7 | 48 | 29.36 | 68.3 |
| 2 | 管廊架制作安装 | 52 | 55.39 | 51.5 | 48 | 44.61 | 48.5 |
| 3 | 桁架制作安装 | 52 | 75.38 | 49 | 48 | 24.62 | 51 |
| 4 | 单梁结构制作安装 | 20 | 75.34 | 36.5 | 80 | 24.66 | 63.5 |
| 5 | 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 52 | 76.65 | 53.7 | 48 | 23.35 | 46.3 |
| 6 | 平台制作安装 | 46.5 | 62.52 | 56.2 | 53.5 | 37.48 | 43.8 |
| 7 | 梯子、栏杆、扶手制作安装 | 51.32 | 74 | 56.2 | 48.68 | 26 | 43.8 |
| 8 | 联合平台制作安装 | 52.3 | 69.5 | 21.63 | 47.7 | 30.5 | 78.37 |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重量。
(二)格栅板平台安装,按安装形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平台按成品到货考虑,螺栓紧固安装项目中的螺栓按随平台供货考虑。
(三)烟囱、烟道制作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重量。其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补偿器、加强圈、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全部金属重量。
(四)型钢圈煨制按型钢规格和型钢圈直径,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钢板组合工字钢制作,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面积的重量。
(六)多边形节点板,以图示两条最长边为长和宽,按矩形面积计算。
(七)炉窑金具制作安装,区分不同材质,以"10千克"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环形喷淋管预制安装,根据喷淋方式、喷淋管连接形式及规格,按图示延长米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综合辅助项目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设备、工艺金属结构施工中的无损检测,焊前预热、后热及焊后局部热处理,板材的开卷与平直,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焊缝的酸洗、钝化等。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容积大于300立方米的容器、塔器类设备的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执行相应球形罐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定额项目。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X射线、γ射线检测按不同板厚,以"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拍片数量按设计规定的射线检测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定额中胶片有效长度为250毫米。
(二)焊缝的超声波、磁粉、渗透检测,按焊缝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金属板材板面检测,按被检测面积以"10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相控阵超声检测,按板厚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超声波测厚和硬度测定,以"10个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设备表面人工打磨(配合超声波、TOFD检测、相控阵检测)区分打磨材质,按实际打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焊缝预热和后热处理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的焊缝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焊缝的焊后局部热处理根据设备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的焊缝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区分钢管式或钢轨式平台,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钢材半成品场外运输,按运输距离以"10吨"为计量单位计算。"每增加1km"是指超出定额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
